2024年7月26日,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(qū)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孟多粉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,并于同日指定紹興大統(tǒng)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孟多粉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期間的管理人。
為保障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應當在越城區(qū)人民法院規(guī)定的申報期限內(2024年8月24日[含24日]前)完成債權申報。
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4年8月26日(星期一)下午3時30分召開,會議將以網絡方式線上召開,具體操作方式請電聯(lián)管理人。
本管理人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破產法》規(guī)定,勤勉盡職,忠實履行管理人的各項職責。
孟多粉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管理人
二○二四年八月九日
附:
1、法院公告
2、債權申報須知
以上文件各申報人可點擊下載,申報人填寫和提交債權申報資料前務請仔細閱讀《債權申報須知》。
下載網址:m.anangelsshareblog.com→“通知公告”→本案件公告